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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施“做好西游文化三篇文章 激发向上青春 正能量”青少年文化项目的通知

【作者:   |    发布日期:2017-05-12 00:00 】

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

团淮委〔2017〕22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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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施“做好西游文化三篇文章 激发向上青春

正能量”青少年文化项目的通知

各团县区委、各大中专院校团委:

根据团苏委发〔2017〕20号文件《关于确定2017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“10100”创新创优项目及试点单位的通知》,我市上报的“做好西游文化三篇文章 激发向上青春正能量”青少年文化项目,被列入团省委宣传部参考项目之一。为进一步实施好该项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主题

弘扬西游文化精神 青春共筑崛起梦

二、时间

2017年全年

三、工作安排

充分挖掘我市地方特色西游文化资源,针对青少年特点,念好“感、评、品”三篇文章,在寓教于乐中激发青少年向上向善。

(一)“感”西游文化

通过参观体验西游文化相关的文博场馆、举办征文比赛等形式,带领青少年感受领略西游文化精神。

1、文博场馆参观活动。组织青少年前往吴承恩故居、中国西游记博览馆参观,在讲解中现场感受关于西游记的那些事儿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)

2、“我眼中的西游精神”征文。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和大学生,发起“我眼中的西游精神”征文比赛,鼓励青少年“看西游”之后“说西游”,畅谈西游文化对他们的触动和感悟,团市委将择优在青春淮安微信刊发获奖文章。(责任单位:团市委、各县区、各大中专院校)

3、体验西游记主题公园。联合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,组织青少年开展西游记主题公园免费体验活动,在游戏和玩乐中感受西游文化。(责任单位:团市委)

(二)“评”西游文化

围绕西游人物特质特点,开展西游人物大点评,并与青年典型选树相融合,在“点评”和“评选”中进一步放大西游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。

4、点评人物。聚焦西游人物品性中的闪光点,团市委在微博上发起西游人物大点评话题讨论,聊聊“你眼中的西游人物是怎样的青年”,各县区广泛组织团员青年参与话题讨论。根据微博话题讨论情况,团市委将编创西游人物大点评微信文章,发起网络投票,在投票互动引发青少年共鸣。(责任单位:团市委、各县区、各大中专院校)

5、评选典型。选择映射时代青年精神的西游人物,分别代表创新创业、诚实守信、爱岗敬业、崇义友善、孝老爱亲的青年典型,市县联动开展淮安市“我们身边的好青年”评选活动,并颁发相应西游人物徽章,举办颁奖典礼和分享会。(责任单位:团市委、各县区、各大中专院校)

(三)“品”西游文化

创作、征集一批西游文化产品,加强宣传推广和展示,推送到青少年身边,带领青少年品味其中的文化内涵。

6、推出《大圣说法》漫画。联合市检察院,持续创作推出青少年普法宣传漫画《大圣说法》,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生动有趣的西游故事当中,并印刷漫画绘本,向中小学生发放,实现“润物细无声”。(责任单位:团市委、市检察院团委)

7、推出大圣表情包和西游文化纪念品。设计确定青年孙悟空人物形象,制作推出一系列通用的大圣表情包。以西游人物形象为元素,制作西游文化主题的鼠标垫、卡片U盘等纪念品,在活动中向团员青年发放推广。(责任单位:团市委)

四、工作要求

各团县区委、各大中专院校团委要高度重视,以该项目实施为契机,大力弘扬西游文化精神,依托我市丰富的西游文化资源,结合各自实际,有选择地组织开展、发动青少年参与以上列出的西游文相关活动,同时,鼓励各团组织自行设计、开展有特色的西游文化活动,形成工作合力,做足西游文化“感、评、品”三篇文章,激发向上向善青春正能量。

“我眼中的西游精神”征文文章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择优报送,联系人周悦,80828167,953631149@qq.com。活动方案见附件。

附件:“我眼中的西游精神”征文比赛活动方案

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

2017年5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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